近期税收问题在国内创投圈激起不小的波澜。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缘起

近日,国税局在稽查中发现有的地方政府对投资类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按照20%的所得税率征税,而这并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要求,因此提出意见,要求地方税务纠错。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私募基金落户,才采用20%的优惠税率,但如果强制要求纠错并且补缴,那么绝大多数合伙基金的个人投资人将面临搞到35%的税率。

目前国税局稽查局的文件已经下发,但业内人士对事态将如何发展持不同意见。由于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多年,并且双方一直在博弈,还需等待新的政策动向。

也许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但这无疑为国内私募基金投资带来了不小的政策风险和税收风险。面对这样的大环境,国内的投资者要如何应对呢?

如何应对

国内的朋友们可以考虑海外投资。一些成熟的海外市场具有比较稳定的税收制度和严格的税收审计机制。这样的环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较为稳定并且可预见的税收政策,从而更好地做出投资和理财规划。本文以澳大利亚为例介绍境外税收的主要税种。

税种介绍

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澳洲采用超额累进制征收个人所得。在澳洲收入越高,面对的个人所得税率越高。以2018-2019财政年度为例,年收入在$18200澳元以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18201到$37000之间,税率为19%。年收入在$37001到$90000之间,税率为32.5%。超过90001澳元收入部分需缴纳37%的税收。

资产利得税

通常包括房地产、基金股份、租赁、商誉、合同权益、执照等,其中有些可以申请免税比如自住房。澳洲税制要求纳税人上报资产利得或者亏损。资产净增值(资产收入-资产损失)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

投资收益

按照澳大利亚税制,银行利息属于税务居民的个人收入。对于非税务居民,如果向银行提供了海外地址,银行利息按照10%征税;如无地址,按照47%征税。

与大部分投资人利益相关的是,股票分红可以是完全免税的(fully frank),部分免税的(partially frank),或者不免税的。卖出股票获得的资本收益的税率根据股票持有时间长短而不同。持有时间越长,税率越低。

我们能做什么

与国内的税收政策不确定和潜在的监管不力问题相比,澳大利亚的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安全的投资环境。这个拥有全球第六大投资基金资金池的国家,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不同种类的投资产品。

诚然,国内的市场发展迅速,投资机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目前不太成熟的监管环境可能会给投资带来负面影响或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分散投资风险,跨境投资可以成为一个考虑方向。但在做出投资选择时,投资者需要谨慎地研究投资项目并了解所在国家和地区包括税法在内的法律。同时,投资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投资目的、策略和风险偏好,以作出最适合自己的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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